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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體系

2009年5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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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願服務隊置隊長一人,由全體志工推選產生,負責規劃志工隊年度重要活動、調派與督促志工值班服務人力、策劃與執行志工聯誼及關懷事項,另視服務工作分組置組長若干人,由隊長聘任,協助隊長推動志工隊之各項工作,凝聚志工團隊之向心力,組織系統圖如下:



幹部職責: 



1.隊長任務

代表內政部雲林教養院志願服務隊(簡稱志工隊),參與出席對外活動。

為志工隊與院方之溝通橋樑,收集建議事項,適時將隊員意見反映志工督導員。

負責協助綜理全隊事務,包括行政業務、策劃與執行年度志工隊內部活動。

協調與關懷各組志工服務情形。



2.副隊長任務

協助隊長處理志工隊內部有關事務。

將隊員意見反映隊長或志工督導員。

協助協調聯繫各組工作之執行。

促進隊員間的互動及聯繫隊員出席本院舉辦之各項活動。



本院每年度依服務對象及各部門專業性質與人力需求,召募志工:

志工分為選擇『關懷組』、『輔導組』、『行政組』參與服務工作,工作項目如下:



1.關懷組

協助服務對象生活自理訓練。

協助服務對象復健、散步、聊天等個別關懷服務。

帶領服務對象簡易團體康樂活動。

協助服務對象社會適應訓練活動。

指導服務對象認識、栽培植物花卉蔬果。

協助接送、關心庇護就業或就學服務對象。



2.輔導組

學員國中〈英、數、理化等〉課業輔導。

協助指導學員職業技能訓練。

帶領學員團康體能活動。

身心靈陶冶專題講座。



3.行政組

美工服務。

提供法律專業諮詢服務。

電腦應用套裝軟體之教學或資料之輸入建檔等服務。

圖書整理與借閱服務。

支援本院舉辦各項節慶或大型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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