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對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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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

照顧弱勢族群,落實智能障礙者福利服務

  • 接受縣市政府委託養護照顧18歲以上中、重、極重度智能障礙及智能障礙為主之多重障礙婦女(簡稱心智障礙服務對象),並依智能障礙個別能力及需要,施予生活訓練、認知訓練及職業陶冶訓練,提升生活自理及人際與社會適能力。
  • 預定安置量為200床,目前安置人數為198人
  • 加強少女保護暨輔導工作,增進兒童、少年福祉
  • 1.接受各縣市政府及地方法院委託照顧輔導18歲以下少女(簡稱學員),並依安置學員之輔導及學習需求,規劃適應性課程及服務方案,改善身心健康、增進技藝能力,學習生活管理,以發揮其潛能,強化重返社會能力。
    2.預算安置量為54床,目前安置人數為37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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